徐保根,男,(1963.9-),河南焦作人,民盟盟员,博士,教授,2001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土地学专业,曾任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院长。兼任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土地利用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土地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主要研究方向是土地与房地产管理、项目管理等。先后主持过基于可拓工程的土地可持续利用策略集生成方法研究、基于发展权与协同论的农村土地统筹流转机制研究等国家、省部级研究项目十多项,出版专著、编著4部,在《中国土地科学》、《农业工程学报》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13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浙江生态省建设中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获薛慕桥价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