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8号)要求,为保证《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评价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6月1日至2日,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组织召开《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评价监测办法》工作研讨会。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以及地研院代表等参加研讨会。
会议围绕就如何编制《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评价监测办法》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广泛讨论。地研院徐保根教授主持会议,国土资源部张中帆研究院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国土资源部要求等方面对《办法》起草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作了指示。作为《办法》主要参与单位,我校地研院李武艳副教授汇报了《办法》初稿。与会专家学者对《办法》(初稿)展开激烈讨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办法》应该尽快出台,按照坚守耕地数量红线和质量红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护的要求,规范我国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评价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