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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财税体制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3-12-26 浏览次数: 作者:

2013年12月7日,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财税体制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在杭州玉皇山庄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和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浙江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有关地市财税管理部门,省内高等院校,税务中介机构及公司企业的70余位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副校长苏为华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浙江省社科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陈柳裕研究员、浙江省地税局法规处金一星处长到会并发表讲话。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胡铮宣读了本次年会学术论文的获奖名单。

会议开幕式由我校校长助理、东方学院院长黄董良主持。会议首先进行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浙江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我校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韩灵丽教授当选浙江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浙江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二届理事会会长陈寿灿教授受聘为浙江财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下午理论研讨会阶段,来自实务界、理论界和企业界的16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主题报告。大家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的主题,就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财税法理论、财税法律实务、财税法律问题各抒己见,与大家分享研究成果,引发与会者的广泛讨论和深入思考。

本次年会正值浙江财税法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十年来,浙江财税法研究会一直秉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服务浙江省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以财税法律问题为重点,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研究会的组织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结构进一步的优化,基本上形成高校、政府财税部门与企业纳税人的人员组合“三构成”这样的发展态势。使研究会的学术视野更开宽,学术定位更准确,学术研讨更深化、更务实、更贴近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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